办公室 |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研究财政政策;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督办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保卫及机关财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处室负责财政文告的发布工作。 |
综合处 |
参与研究全市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拟定财力综合平衡方案;预测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形势,提出调整经济政策及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的建议;编制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提出住房、物价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调整改革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组织拟定全市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审核申报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确定,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并组织拟定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市政府性基金的审核上报及基金管理工作,拟定有关制度和办法;拟定彩票管理制度,监督彩票发行;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部门预算建议;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
法规税政处 |
负责财政规章制度的拟定;审核上报财政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其他地方法规、规章制度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条款;审核本局制定的各类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市级各部门制定的涉及财政、税收条款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市级国家赔偿经费审核工作,拟定市本级行政机关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研究提出调节全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财税政策建议;参与研究拟定有关地方税政事务;负责拟定对财政有影响的临时和特案减免税方面的政策并提出相应建议;会同有关处室监督税收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税收资源的普查统计分析工作。 |
预算处 |
负责研究拟定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市级年度预算草案,汇总全市年度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汇总审定市直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协调编审市直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分析报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拟定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负责市对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区的预算管理工作;负责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负责指导预算管理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等。 |
国库处 |
负责研究拟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的实施办法;负责组织财政资金调度;组织市级预算的执行;编制市级和全市财政年度决算,并办理结算工作;统一管理市级财政银行开户和预算外资金专户,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国债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市级财政周转金的清理整顿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 |
行政政法处 |
负责掌握分管部门业务的全市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定工作;负责拟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修订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负责外事财务制度的拟定;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部门预算编制需考虑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拟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
教科文处 |
掌握分管部门业务的全市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定工作;拟定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分管部门的部门预算建议;组织分管部门事业发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论证,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意见;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组织分管部门的支出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部门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
经济建设处 |
负责掌握各分管部门业务的全市基本情况,并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拟定工作;研究拟定市财政基本建设、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参与研究拟定市财政支持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审查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管理办法;会同分管部门(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分管部门的部门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汇总、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提出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建议;对国债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效益考核;拟定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
农业处 |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投入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部门预算建议;管理财政支农资金及归口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农业企业财务;负责分管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
基层财政管理处(对外称基层财政管理局) |
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惠农政策,负责指导全市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基层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参与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参与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有关税费征收。 |
社会保障处 |
负责掌握各分管部门业务的全市基本情况,参与全市社会保障制度政策和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因素;分配和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拟定全市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收支;管理分管部门(单位)国有资产。 |
企业处 |
参与全市产业政策的研究工作;参与研究国有企业分配政策,组织拟定及修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市企业财务管理(农业、金融、商贸、粮食、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参与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并拟定相应的财政政策;负责归口专项资金的管理,并拟定有关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协助做好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和财产评估工作,参与研究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部门预算意见;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管理分管部门(单位)国有资产。 |
商贸处 |
参与管理国有商业、粮食、供销社、文教、外贸等企业及事业单位财务,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拟定全市粮食产销财政政策;管理全市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市级粮、油、肉类、食糖、化肥、农药等重要生产生活资料储备资金;管理全市军粮供应补助资金;组织协调督办全市粮食、国有商业及供销社系统财务政策性亏损挂帐处理工作;管理省下拨和市级副食品风险基金及文教企业专项补贴;研究拟定全市财政扶持出口政策,管理兑现出口奖励、贴息资金,负责管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及省下拨的其他扶持出口资金;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部门预算意见,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管理分管部门(单位)国有资产。 |
金融处(国际处) |
1、负责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参与全市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工作。2、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管理和监督,参与申报、谈判、磋商、转贷、偿还等工作,编制和执行外债项目的还本付息年度预决算。3、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债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参与研究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市政府债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4、负责我市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发展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负责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5、负责开发性金融工作;按照公共财政政策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指导各融资平台做好政策性贷款的管理工作。 |
会计处 |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在我市的贯彻与实施;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定和贯彻实施地方会计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和管理全市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全市会计职称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社会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会计电算化工作;研究拟定会计委派制度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和参与市直部门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的开展。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绩效评价处) |
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相关工作;拟订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负责资产评估的行政管理。 |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拟定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编制和申报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市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 |
监督检查处(对外使用监督检查局名称) |
拟定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对全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局内和局属单位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情况;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 |
人事教育处 |
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及派出机构的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财政系统全市性的表彰活动;调查研究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拟定全市财政干部职工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财政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局属学校的有关工作。 |
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市监察局驻财政局监察室) |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调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受理群众举报,调查违纪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干部提出给予相应党纪处分的建议。 |
机关党委 |
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局机关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组织实施局机关文明创建,指导协调局属单位文明创建工作。 |
离退休干部处 |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做好干部、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审核工作,以及计划生育工作。 |
武汉市财政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
负责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和财政监督工作,具体承担东湖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企业财务管理、会计管理、社会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财政监督等管理职能。 |
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
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市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编的管理职能。具体负责拟定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参与编制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执行;汇总编制市级政府采购计划,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
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 |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参与拟定我市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市直部门和单位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稽查及支出管理,负责市级政府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工作,负责全市罚没财物和公物的管理参与市级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负责承办全市银行代收代缴监管工作。 |
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 |
执行国家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负责全市市直预算部门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对市直单位部门预算的会审工作,市直部门预算文本的评审工作;建立和管理市直部门预算基础信息数据库和专项经费项目库以及部门预算编审软件系统;承担市直部门预算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等职能。 |
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 |
配合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预算单位设立支出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管理系统;受理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办理财政集中收付业务,从事财政性资金审核、支付、核算和监督管理;建立财政收付信息数据库,向预算单位提供查询服务,为预算执行提供信息等。 |
市财政局投资管理分局 |
参与研究拟定投资、担保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办法;管理财政有偿使用资金,并负责资金的拨付和回收;负责对市属国有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的财务监管,收集汇总分析投资、担保公司的财务报表,负责委托中介机构对投资、担保的财务审计;负责办理市属国有投资、担保公司有关财务及相关事项的审批、备案工作等。 |
市收费票据监管中心 |
负责全市财政票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拟定全市财政票据管理有关制度和办法;具体承担全市财政票据购领资格确认及票据监销;全市财政票据年度稽查和专项稽查以及对违规使用财政票据行为处罚工作等职能。 |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标底的审查;参与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财政专项投资项目的综合定额,拟定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经费的使用。 |
市财政局计算中心 |
参与制定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为全市财政系统信息网络建设提供技术指导;负责全市财政系统广域网建设,管理局机关局域网;承担财政业务应用计算机系统的开发及各处室的软件开发和数据处理;承担信息资源开发、数据库建设和信息服务;参与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等。 |
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
对注册会计师转所、非执业会员转会及注册申报进行初审,对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年检进行初审,办理本地非执业会员的年检工作;督促本地事务所建立执业质量报备制度,进行执业质量、职业道德的检查;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组织注册会计师参加专业培训和后续教育,负责本地非执业人员以及事务所其他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
市财会干部教育中心 |
参与制定局系统财政干部在职培训教育计划,具体实施局系统财政干部在职培训教育;参与制定局机关职能相关单位财会干部业务培训计划,具体实施局机关职能相关单位财会干部业务培训教育;承办其他会计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相关会务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财会人员的交流与合作;负责管理为本系统教育培训服务的相关业务;承办财务会计业务培训、会计信息咨询和查账等工作。 |
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
提出和落实全市财政科学研究计划,组织课题研究;参与财政部、省财政科研所组织的重点协作课题和全国、全省性财政学术研究活动;对全市财政科研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全市财政科研重点协作和科研人员业务培训;负责财政修志工作,编纂出版财政志史料专辑;积极开展学(协)会工作,推进群众性学术活动。 |
市财政学校 |
落实科教兴国战略,贯彻《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负责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高等学历教育的教学管理及相关工作;制定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的工作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政治思想过硬、业务技能过硬、纪律作风过硬” 的财经人才;承担市财政干部培训中心的教学培训工作;根据市局人事部门的要求,做好学校机构建设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及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
财会月刊杂志社 |
编辑出版发行《财会月刊》杂志,反映财政、税务、会计、审计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研究的最新科研成果,提供财会信息,促进财会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管理和维护好中华财经网,适时更新信息,开发新的功能,使其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